“一厘米主权”的故事:执法者什么时候都得守住良心的最后底线

作者:法言法语 阅读(300)

东德和西德统一之前,不断有人会通过攀爬柏林墙而逃往西德。20岁的克利斯和他的朋友高定,也想偷偷翻过柏林墙。但没想到的是,两人却被东德看守士兵英格.亨里奇分别击中,克利斯很快断了气,高定的脚踝被打伤。


但令人想不到的是,短短九个月之后,柏林墙就被众人推倒,克利斯成了柏林墙倒塌前最后一个遇难者,而那个打死人的士兵亨里奇,最终因杀人罪被告人法庭接受审判。

在对这个士兵审判的过程中,他的律师辩称,他仅仅是执行命令,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,罪不在己。

但法官当庭指出:作为警察,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,但打不准是无罪的。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,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(即只开枪而故意不打中),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。你可以服从命令,但你可以故意打不准,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,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。任何人都不能以“听从命令”为借口,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。


这就是“一厘米主权”的法律故事。

中世纪的奥古斯丁认为,只要法是合乎程序地制订出来,即使是恶法,也应得到执行。但如果是恶法,必然会带来执行的难题。

亨里奇的案判中,法官引入了“司法良知原则”。许多人认为,此裁判“不仅引导执法者如何面对恶法亦法的窘境,也为法官裁判树立了一个良知裁判原则。”

“抬高一厘米”的主权成了人类面对恶政(或邪恶的上司)时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,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!

执法者什么时候都得守住良心的最后底线!